大川醫院附設護理之家(以下簡稱本機構)為維護服務對象權益,特制定本公約。 本公約所稱之服務對象指安置於本機構之接受服務者。
一、享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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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務對象有權力得到專業醫護人員所提供的醫療服務及照護知識與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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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宗教信仰及文化信念有權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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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權知道自身病況進展,參與和討論機構訂定之醫護計畫,提供相關意見供
機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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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權知道各項醫護措施之目的、進行過程、照護知識與技巧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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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權拒絕任何醫護措施,並且明白所做決定可能引起的後果及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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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權選擇是否參與醫學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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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權獲得隱私,包括病情資料之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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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有權提出申訴或讚許,並得到迅速及公平的處理。
二、生活公約與義務
為維護每位住民的居住權益,特制定此生活公約。以下事項,請各位家屬與住民一起遵守與配合!
若違反生活公約,經勸導三次仍不改善,得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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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機構全面禁止吸菸、賭博、喝酒、吸毒、嚼食檳榔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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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禁止從事互助會、推銷、直銷、保險業務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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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禁止從事煽動與組織非院內許可之小團體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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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禁止與其他住民或工作人員有實質財物或是虛擬貨幣等借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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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禁止肢體與語言性騷擾、詐欺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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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禁止利用金錢、暴力、誘惑、騙術來控制、利用、教唆其他住民從事利己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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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為維護居住品質,本機構不接受留宿親友;且勿攜帶寵物進入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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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請各位住民與家屬儘量避免攜帶過多的財物於身上,您可以將零用金交付工作人員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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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禁止任何破壞公物或是對他人有言語與肢體暴力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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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若自行準備藥物或中藥,請先知會護理師,經醫師評估同意後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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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請勿在房間內大聲喧嘩,以免影響其他住民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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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請維護整體環境,勿隨地吐痰、亂丟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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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為維護衛生清潔,家屬攜帶熟食請裝於保鮮盒中,交工作人員協助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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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公共空間設備設施使用請遵照機構使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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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為維護住民生活品質,於探訪時間以外探視,請至交誼廳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