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名稱: | 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 |
問題類型: | 補助相關 |
詳述: | 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 ➣申請資格: 設籍於本縣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經苗栗縣政府轉介至立案並簽訂合約之社會福利機構。 ➣應備文件: 1.申請人: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身分證+印章 2.代辦人:身分證+印章 3.三個月內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含申請人、配偶、一等親之直系血親、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納稅申報人) 4.機構入住(安置)證明書 5.若有低收入戶證明,請一併附上 ➣受理單位: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